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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22      文章访问量: 11

各学院(系)、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57号)精神,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2015年立项建设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630项。其中,省财政资助的课题450项(重中之重课题15项、重点课题85项、一般课题350项);省教育厅与相关出版社合作并由相应出版社资助课题180项,其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的外语教学研究类课题50项(重中之重课题1项、重点课题9项、一般课题40项),人民邮电出版社资助的高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35项(重点课题6项、一般课题29项),南京大学出版社资助的高校应用技术型和技术技能型创新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70项(重中之重课题2项、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60项),科学出版社资助的高校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研究类课题20项(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17项),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的大学英语视频微课程群制作类课题5项(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4项)。各类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的基本要求为: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进一步区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重中之重课题;其中,重中之重课题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共同申报。

二、选题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三、组织申报

1.省级教改课题原则上在2013-2014年校级教改课题中择优推荐,鼓励校级课题相互之间进行合理整合,以提高申报课题的研究层次和水平。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课题参与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

3.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凡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高等教育教改课题,没有鉴定结题或经教育厅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4.根据申报限额,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最终推荐8项课题申报省级教改立项课题。

另外,省高等教育学会、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各4项,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各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各2项,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1项(申报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合作课题)。符合申报主体的高校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每校限申报1项(其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合作课题主要面向普通高校,人民邮电出版社合作课题主要面向高职院校、苏中苏北本科高校,南京大学出版社合作课题主要面向应用型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科学出版社合作课题主要面向独立学院、应用型本科院校〈限经管类、工科类专业方向〉)。请有意向者可向有关研究会咨询。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yk@ntu.edu.cn

2.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3.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材料袋统一标识见附件3)。

请各学院(系)、部门于63日前将上述材料汇总后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85012071

附件1: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2:课题申报表.doc

附件3:材料袋统一标识.doc

教务处

201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