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4年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及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19      文章访问量: 10

各教学单位:

本科实验、实践教学是“一流专业”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也是专业认证指标体系中的重要评价内容之一。根据《南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及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及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2024年度本科实验教学情况、学生实习情况、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复检及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情况等内容。

2. 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相似度来源情况

二、检查方式

1. 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1,结合《南通大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表》对应的各项指标进行自评,总结成绩和特点,找出问题和不足,并针对上一年度检查意见梳理实质改进情况,最后形成自评意见(1000字以内)并定出等级。

2. 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内容2,结合自身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形成一份时间进度安排表或自评报告。

3. 学校组建专项检查专家组,审核各教学单位上报材料,进学院开展现场检查,给出评价等级和分数,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等级公布。

三、工作安排

1. 教学单位认真填写《南通大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表》(见附件1),于2025314日,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各教学单位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科(6号楼113室)

2. 学校专家组审核《南通大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表》,拟定现场检查学院名单。于2025年春季学期,组织专家组进学院现场检查,结合《南通大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专家评分参考表》(见附件2)评定等级。

四、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2月20日-3月14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

314日,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送至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科(6-113)

3月17日-3月21日

梳理汇总各教学单位书面材料


3月24日-3月28日

专家组审核各教学单位书面材料

结合《南通大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表》对应各项指标

3月31日-4月11日

专家组现场检查

结合《南通大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专家评分参考表》

4月14日-4月16日

梳理汇总专家意见


4月17日-4月18日

向各教学单位反馈专家意见


4月21日-4月30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撰写整改报告

430日,将纸质版整改报告(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送至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科(6-113)

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科联系电话:85012072


附件1:南通大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表.docx

附件2:南通大学本科实验、实践教学专项检查专家评分参考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