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考试周为18-19周,各学院期末考试日程已排定,即日起老师和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
2.所有课程考核前,开课学院应组织进行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将审查结果于考核前告知学生,无资格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3.考试日程已经排定,各学院排考安排及监考教师均不得随意变动。
4.学生申请缓考一般须于课程考核前提出,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教务处备案。原则上缓考课程不超过3门。
5.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工作必须于考试结束后4天内完成。
6.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附件:考场须知.doc
南通大学教务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