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CET、研究生入学考试、期末考试等各级各类考试已陆续开始,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发生,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确保学校考试管理平稳有序,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严肃考风考纪的责任意识
考风建设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把考风建设、严肃考纪作为一项重要而又十分紧迫的工作常抓不懈。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考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工作上落实。
二、加强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应在考试前,因地制宜开展考前动员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考试规章和制度,使学生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清楚地认识到考试违纪或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形成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考教师的纪律教育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南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南通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南通大学考场须知》等最新文件精神,提高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肃监考纪律,增强责任意识。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明确监考工作的流程和具体要求,自觉遵守监考纪律,熟悉对考试违规的处理程序,规范填写《考试情况记录表》等。
四、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国家、江苏省考试院及学校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使考试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切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考风考纪、监考纪律、考试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对由于监考失职导致教学事故的,坚决予以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做好违纪举报的查处工作,使考试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保证考试的严肃、公平和公正。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