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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1      文章访问量: 947

各学院、老师们、同学们:

    临近期末,学校期末考试将陆续开考。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发生,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学院方面

    1.各学院须在67日之前在《南通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统一简称本科教务系统)中落实好考试任务,有特殊情况不在系统里安排的,须跟教务处备案,并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老师和学生,一经排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2.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复习备考,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诚信考试教育,促进学生知晓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加强警示教育,诚信参加考试!

    3.课程考核前,开课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应组织学生课程考核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于考核前告知学生,无资格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4.各学院须加强对考试保密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涉考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所有课程考核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试卷内容或提示性信息,加强对监考老师的监考培训,组织监考老师学习《南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南通大学考场须知》,要求监考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觉遵守监考纪律,熟悉对考试违规的处理程序,规范填写《考试情况记录表》。

    5.学院主要党政领导应深入考试一线,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巡视考场,认真履行巡考职责,对考场规范、考生纪律、监考老师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约束。

6.考核结束后,任课老师应在考后三天内完成本科教务系统中相应课程成绩的录入工作。学院在学期结束前须认真做好试卷、成绩单、试卷分析、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等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

    二、考生方面

1.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本科教务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地点,合理安排时间备考,有问题及时联系任课老师或相应开课学院教学秘书。

2.考生参考的有效证件是身份证件或者学生证,考试时须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查验,校园卡和电子身份证不是有效证件,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须在考前提出缓考申请并经批准生效,考后申请无效。

    4.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监考老师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等。

    5.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6.如有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监考老师方面

1.即日起,老师可登录本科教务系统查询监考时间、地点,合理安排时间监考。

2.监考老师须认真学习南通大学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情况,并将考生座位安排公布于黑板,考前须宣读《考场须知》。

3.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应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单。监考人员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一前一后站立监考,并经常在考场内来回巡视,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提前制止。

    4.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按规定回收试卷、答题卡(纸)等考试材料,杜绝考生出现延迟答题、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等情况发生。

    5.监考老师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立即取证,应按违纪事实如实填写好《考生违记录单》并保存好证据。

    6.如有监考老师违反监考工作纪律,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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