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专家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拟推荐3项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1项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10项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8月24日前与南通大学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513-85012071。
教务处
2021年8月17日
通知公告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专家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拟推荐3项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1项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10项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8月24日前与南通大学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513-85012071。
教务处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