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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1学期重新学习(重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22      文章访问量: 3388

 

各学院、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和《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现将本学期重新学习(等同于新教务系统中的“重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课程限定

1.非毕业班学生只能重新学习已修读但未获得学分的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除外);

2.毕业班(含2020届毕、结业)学生可以重新学习在校期间修读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的所有课程;

3.每位学生报名重新学习的课程门数不超过五门。

二、修读方式

1.本学期开设课程采用全程跟班修读形式,如因教室座位数及校区调整等原因无法跟班修读的,可采用组班修读形式;

2.本学期未开设课程采取组班修读形式;

3.重新学习课程教学要求与正常开设课程一致,同一门课程各校区同步考核。

三、课程报名及缴费确认方法

1.学生登陆“南通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tdjw.ntu.edu.cn/),选择“信息查询”菜单,点击“班级课表打印”查询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选择与拟重新学习课程教学要求一致且时间不冲突的课程班级跟班试修读,试修期为课程开设的第一周到重新学习报名缴费确认时;

2.第六周周一(105日)至周五(109日)按规定分批次登陆上述教务系统,由学生本人选择所需课程进行报名和缴费操作,具体报名时间和对象如下:

报名时间(第六周)

报名对象及方法

周一-周二

全体学生;网上跟班报名

周三

非毕业班学生;本学期开课但无法报名的课程

(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手工办理报名手续)

周三-周五

毕业班(含毕、结业)学生;网上跟、组班报名

注:遇有特殊情况(不符合本学期报名课程限定要求)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经教务处批准后,于第六周周三-周五(107-9日)到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手工办理个别报名手续。

3.缴费方法:重修报名缴费直接在教务系统中【学生缴费】模块完成。课程报名成功以后,点击主菜单【信息维护】-【学生缴费】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帮助。支付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一旦缴费成功后就不允许退选。缴费有问题请与85012119联系;

4.缴费标准:根据物价局核定,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重新学习的缴费标准80/学分。

四、重新学习任务安排

第七周周二(1013日)到第七周周四(1015日)各开课学院安排组班课程教学任务;

第七周周五(1016日)各开课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网上查询上课时间、地点及开课名单;

第八周组班重新学习课程开课。

本学期未开设但采取组班重新学习形式课程的考核于第十七周周日前结束。

五、其他说明

1.请在规定的时间报名、缴费,逾期作放弃处理。教务处概不接收学生个别手工报名。

2.关于退费:缴费确认后,如需退选重新学习课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签署相关意见后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3.关于2020届毕、结业生重新学习的补充说明

请于课程授课结束前后即时登录上述教务系统(http://tdjw.ntu.edu.cn),再次确认考核时间与地点。考核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符合毕业或延期授予学位条件的,学校将于本学期最后一周集中办理资格审核和制证工作,届时请至原所在学院领取证书。如有疑问,请与原所在学院教务老师联系。      

                                                学生报名重新学习操作方法20200921.pdf             

                                             

南通大学教务处

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