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通大教〔2010〕13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申报2017年南通大学教材建设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教材立项建设周期
(一)立项建设教材,必须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中设置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其中含实验、实践教学的教材。非本校使用的教材不予立项。习题集、学习指导书等教学参考书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立项建设教材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本次资助的教材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出版。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需填写《南通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教材编写大纲》以及反映该教材特色和进展的其它说明材料。
(二)学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初审,对申报教材的特色、水平、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一部教材请2位专家分别填写《南通大学教材建设专家推荐立项教材意见表》(见附件4)。
(三)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的教材项目。
(四)教务处将评审结果报分管校长批准,并在校内公示后发文。
三、项目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职正式职工,且为拟编教材的第一主编,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主持人必须讲授拟编教材对应课程,同时在本学科有较深厚的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好的文字功底,具有编写高质量教材的能力。
(三)项目其他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项目经费来源
经学校批准正式立项的项目,视学科、出版社等情况给予一定金额资助。本次学校计划立项20项左右。
五、其它要求
(一)经批准立项编写的教材,应制定编写计划,并由主编与教务处签订协议书。学院(系)负责督促、检查、考核,教务处组织进行中期检查,以保证编写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编写应在主编主持下进行,主编负责全书统稿,并对书稿质量负全责。如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教材出现原则性错误或违反学术道德,将追究主编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教材出版的签约出版社要求为国家级出版社、各行业出版社以及大学出版社等。
(四)教材编写要符合《教材编写基本要求》(见附件2),教材的字数一般控制在每学时5千字左右。
(五)列入学校教材建设基金资助的正式出版的教材,学校不负责包销,订购数量严格按人才培养计划和相关学生数确定,一般一次只订一届,并由教材招标单位统一订购。教材出版后,主编应无偿赠送三本样书给学校用于存档。
六、报送材料要求及申报截止日期
(一)各学院(系)请将申报人员的《南通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南通大学教材建设专家推荐立项教材意见表》两份,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各学院(系)请于10月30日(周一)17点前送至教务处教材科(逸夫楼7号楼416室),同时将《南通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和《南通大学2017年申报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ck@nt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康慧联系电话:85012073
附件:1.《南通大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
2.教材编写基本要求
3.《南通大学2017年申报教材建设立项汇总表》
4.《南通大学教材建设专家推荐立项教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