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与共享,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省教育厅将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现将《“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2016年立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2016-2017年立项建设省在线开放课程300门左右,包括公共基础课(含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类课程)80门左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220门左右。
二、申报要求
申报分为选题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
(一)选题申报
1.请择优确定开课时间长、资源积累丰富、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向我厅申报省在线开放课程选题。每个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可申报公共基础课选题1-2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选题2-3项;此外,每校还可申报公共基础课选题3-5项(其中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和创新创业类课各不少于1项),有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学研究会可根据所在领域申报公共基础课选题1-2项。
2. 请于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期间登录江苏省在线课程中心(以下简称“省课程中心”,网址:http://jiangsu.icourses.cn),在线填写《“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意向表》(附件2)进行选题申报。
(二)正式申报
1.省教育厅将通过省课程中心对申报选题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期间各校应认真分析全省选题申报情况,及时调整重复选题,主动联系有关高校联合申报,然后择优正式申报。各校正式申报的选题只能在原选题申报的范围内进行统筹调整,不得超出原选题申报范围。
2.请各校于9月11日-9月30日期间登录省课程中心,在线填写《“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表》(附件3)和《“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4),按照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要求搭建课程框架,并至少提供一个单元(章节)的全部教学资源和教学活动。具体要求详见“省课程中心”申报平台。
3.请各校于9月30日前将按课程填写的附件3(经由课程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按学校填写的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书面材料各1式2份,报送或寄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519室,邮编:210024。
三、遴选建设
1. 省教育厅将组织对正式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遴选,经专家评议、评委会审议、网上公示,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2016-2017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2. 立项课程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建设并上线运行,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供校内外学生选课使用,并探索校际学分相互认定机制。
3.自2017年起,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综合考察上线立项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对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课程授予“江苏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四、其他事宜
1.各校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在线开放课程的管理,根据要求组织、协调和指导开课教师在省课程中心上建设、更新和维护课程。
2. 鼓励各高校已获得“十二五”期间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国家视频公开课认定的课程,按照省在线开放课程技术规范和建设要求积极参加省在线开放课程的选题申报和后续建设工作;鼓励未获2016-2017年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课程在省课程中心自主进行课程建设,省教育厅将在后继遴选工作中优先考虑在建课程。
3.为推进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省教育厅将委托全国高校教学研究中心与“爱课程网”共同组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的系列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庆、徐冰,联系电话:025-83335159、83335559,电子信箱:jsjpkc@126.com,QQ群:195147919(本科)、73279701(高职)。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