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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15      文章访问量: 1079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实验室建设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评估范围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教学实验中心(室)。

三、评估依据

《南通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方案》、《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试行)》(详见附件)。

四、评估步骤

评估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评估动员、准备阶段 (11月中下旬)

学校发布评估通知,进行评估动员,布置评估工作。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成立自评工作小组,落实本部门实验室评估准备工作,尤其是完善实验中心网站内容。

第二阶段为学院(系、中心)自评阶段 ( 12月上旬)

各学院(系、中心)依据《南通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方案》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试行)》中的相关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所属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自评,逐条分析实验室现状、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完成自评报告。

第三阶段为专家组评估阶段(12月中下旬)

学校成立教学实验室评估专家组,采取网上评议和现场考察的方式对各教学实验室进行评估考核,形成评估意见。

开展教学实验室评估是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工作,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学院(系、中心)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学校完成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

附件:1.《南通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方案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试行)



教务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