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实验室建设水平和实验教学质量,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评估范围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教学实验中心(室)。
三、评估依据
《南通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方案》、《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试行)》(详见附件)。
四、评估步骤
评估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评估动员、准备阶段 (11月中下旬)
学校发布评估通知,进行评估动员,布置评估工作。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成立自评工作小组,落实本部门实验室评估准备工作,尤其是完善实验中心网站内容。
第二阶段为学院(系、中心)自评阶段 ( 12月上旬)
各学院(系、中心)依据《南通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方案》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试行)》中的相关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所属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自评,逐条分析实验室现状、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完成自评报告。
第三阶段为专家组评估阶段(12月中下旬)
学校成立教学实验室评估专家组,采取网上评议和现场考察的方式对各教学实验室进行评估考核,形成评估意见。
开展教学实验室评估是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工作,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学院(系、中心)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学校完成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
附件:1.《南通大学教学实验室评估方案》
教务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