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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外教学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15      文章访问量: 1

各学院:

为深化校企合作,构建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在原有教学实践教学基地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大学生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建立与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选择与区域主导产业、战略性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与行业企业共同建设集人才培养、师资培训、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创新创业等于一体的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共同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共同组织实践教学工作,共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构建校企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

切实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升本科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二、建设任务

根据学校和实践基地实际情况,主要从组织管理、教学条件、教师队伍、项目设计、质量监控等方面进行建设。

1.组织管理体制建设。建立由学院与共建单位双方组成的校外实践基地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协调、研讨会议,共同协商推进实践基地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

2.基地教学条件建设:实践基地应按照现有设施与添加、调整结合的原则,整合一批能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所需的设备、场地、设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开放与维护,保证实践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3.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由我校教师和共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的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并制定相应的业务培养、培训、聘任考核制度,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实践教学项目设计、开发与建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共建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学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设计开发有助于巩固学生专业知识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校外实践项目。

5.探索多元合作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和共建单位多种不同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积极拓展和共建单位的多元合作,如“3+1”嵌入式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式培养模式、将企业引进校园共建实验室、合作项目研究开发、企业冠名并命题举办竞赛等多样化校企合作模式,实现校企深度合作。

6.建立开发共享机制。实践基地除承担共建学院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其他学院或学校开放,主动发布实践基地有关信息,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其他学院的学生进入实践基地学习。

7.切实维护基地利益、有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实践基地应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采取充分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三、项目申报

1. 申报范围

重点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必须为我校现有的已签署有正式共建协议书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医学类教学实践基地按照《南通大学医学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通大处教〔201518 号)进行建设与管理,本次不再申报。

2. 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一批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进行重点建设。

今后省级、国家级实践基地的申报将从重点培育建设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已入选省级、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的校外基地本次不再申报。

3. 项目经费

重点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由学校下拨和学院自筹经费共同支持,鼓励共建实践基地的有关单位提供经费支持。

4.项目管理与评价

重点实践基地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内,承担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学院,每年需向教务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建设期满,教务处将组织项目验收,通过后,正式授予其“南通大学校外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的称号。

四、申报材料

1. 南通大学校外教学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1份);

2. 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相关合作资料等材料复印件)。

3. 请各学院梳理现有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从现有基地中遴选重点建设项目,填写申报表,于1213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jjxk@ntu.edu.cn。联系电话:85012072,联系人:米玉秀、傅怀梁。

五、其他事项

本建设项目视同学校当年校教学改革项目,项目验收合格视同教学改革项目结项。

附件:南通大学校外教学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