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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11      文章访问量: 844

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进行201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一)申报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01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810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展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7101日前实现出版。

(二)遴选数量

根据省文件要求,我校本次可遴选申报的教材数量合计为8部,另遴选1部参加省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的推荐评审。修订教材与新编教材的限额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由评审专家组确定。

二、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等材料

1.修订教材

1)填写《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1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2.新编教材

1)填写《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份。

(二)学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初审,对申报教材的特色、水平、附件材料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三)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上报的教材项目,并在校内公示后上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系)于92日(周五)17:30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申报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与相关的附件材料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教材科(主校区教学7号楼416室),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发至jck@ntu.edu.cn。联系人:潘虹,联系电话:85012073

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也可从江苏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下载。

希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附件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通知和实施方案.pdf

附件2:参考专业分类目录.doc

附件3:“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doc

附件4:“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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