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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末和下学期初实验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29      文章访问量: 968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

为做好本学期末及下学期初实验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学期实验教学质量测评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根据《南通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对照本科实验教学质量等级标准,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及课程内实验的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测评,并以课程为单位填写《南通大学本科实验教学质量测评表》(附件1),学院存档备查。

二、做好本学期“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核实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对本学期“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以下数据信息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2015-2016学年实验开出数据(包括实验开课记录、实验开放记录)。

2.2015-2016学年实验室专(兼)职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凡不属于实验室专(兼)职技术人员的请勿录入系统(已录入系统的请直接删除),所录人员信息中的“人员编号”可以不填,由管理部门统一填写。

三、做好下学期实验教学安排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根据教务处下达的“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抓紧落实下学期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场地,填写《南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附件2),并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将该表格上传到实验中心网站实验教学安排表栏内,以便教学督导部门根据安排表的内容对实验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课程所在学院(系、中心)需到其他学院(系、中心)进行实验教学的,由课程所在学院(系、中心)与实验承担学院(系、中心)联系落实实验场所。

需要到其他校区进行实验教学的,请实验承担学院(系、中心)将班级、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于下学期开学前填写《南通大学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附件3),发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ntu.edu.cn,并与实践教学科及时联系确认,以便及时安排实验用车。所有用车申请须提前三天通知,以免延误安排。

各相关学院(系、中心)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做好防火、防水和防盗等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傅怀梁,联系电话:85012072

附件:

1.南通大学本科实验教学质量测评表

2.南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

3.南通大学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