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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09      文章访问量: 15

各相关学院: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严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后期管理,合理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归档和总结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

根据《南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通大处教〔2013〕73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风建设,防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术不端行为,学校继续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6届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论文抄袭检测。

(一)检测范围

2016届拟参加答辩的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时间及要求

1. 请各相关学院在论文答辩前完成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抄袭检测。

2. 所有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电子版,按班级或专业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命名为班级名称或专业名称,压缩格式为rar或Zip。

3. 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姓名- 学号-论文题目.doc”。

4. 检测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内容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

(三)其他事项

1. 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常进行检测。

2. 使用检测软件仅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小组依据论文评价标准做出评判。

3. 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拟定《南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在论文检测前报教务处备案,加强对抄袭等作假行为的相关认定及处理工作。

4. 各学院须指派专人负责检测账号的使用与管理,在使用过程中,须对用户名、密码、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并严禁使用该系统对本学院以外或其他不相关的论文进行检测。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在6月16日前全部答辩结束,各学院务必在答辩前一周将本学院的《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表》在学院公布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抽查学院的答辩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参照学校学院文件的要求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各学院要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合理,杜绝为学生争分和随意送分的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其他各档成绩的分布应符合实际。

3.强化学院公开答辩及答辩记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各学院举行小组答辩的基础上,凡是答辩小组答辩成绩优秀和不及格的同学必须参加学院公开答辩,做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表由专人记录,详实记载教师提问问题与回答情况。

4.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填入《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6月16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毕业设计(论文)校级评优工作

1.评优项目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2.评优条件及评选办法

请各学院参照《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办法》的评优条件及评选办法,认真组织校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申报工作。学院推荐参加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否则,取消其评优资格。

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团队)请在《南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中注明,各学院拟申报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篇名额详见附件2(单篇毕业设计(论文)每学院限报1篇,近三年获得两次及以上省优三等奖的学院可增报1篇,获得两次及以上省优且有二等奖及以上的学院可增报2篇),团队申报名额不限。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3.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提交下列评优材料

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毕业设计(论文)浓缩稿、《南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表》、《南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各学院拟申报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篇和团队还须分别填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以上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于6月16日下班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排序表》的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文档于7月1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江苏省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及抽检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办法〉的通知》(苏教办高〔2006〕7号)精神,省教育厅每年9月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工作,请各学院参照往年毕业设计(论文)评优与抽检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评优与抽检事宜另行通知。

五、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和工作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学院进行整理装订后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2.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有关文件执行的情况及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各学院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以及书面总结于7月1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上面所有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教务处-下载中心-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85012072 联系人:米玉秀傅怀梁

E-mail:sjjxk@ntu.edu.cn


附件:

1.南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2.2016年各学院拟申报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篇名额



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