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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2016年秋季教材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26      文章访问量: 810

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我校2016年秋季教材自即日起开始征订,请各学院(系)根据《南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通大教〔2010131号)文件中关于教材选用和征订的相关要求开展教材征订工作。为保证所订教材按时到货,请各学院(系)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材征订范围和要求

(一)学生课程所使用的教材由课程归属学院(系)确定。

(二)各学院(系)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选订各出版社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优先选用各级获奖教材、规划教材以及相关教指委的推荐教材,以确保选用教材的质量。

(三)根据教育部、中宣部、江苏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精神,要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涉及我校文学院、政治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教科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地科院等学院专业的课程,这类教材在《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中均有备注,主要由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请相关学院及任课教师高度关注。

(四)各学院(系)应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认真进行核对,以防错订漏订。

二、教材征订注意事项

(—)为方便教师查阅有关教材信息,教材科除了提供《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等书面材料外,还在教务处网页提供了各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以及部分出版社的教材电子目录,具体查阅路径为:教务处主页→教材建设→教材信息。教师也可以直接登录各出版社网站,查阅教材出版信息。

(二)教师可登录“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查阅国家有关教材的方针、政策以及规划教材、教材评价等信息。登录路径为:教务处主页→教材建设→常用链接。

(三)学期结束前后,请各学院(系)按照通大处教〔201423号文件要求做好教材资料的统计、整理、存档等工作。

(四)特别说明:不再接收自编讲义的印刷申请。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一)选用教材均必须填写《南通大学教材选用申请表》,无合适教材需自编教材和实验指导教材的,可填写《南通大学自编教材(实验指导教材)编印申请表》,经学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教学秘书汇总,并填写《教材征订单》。

(二)《教材征订单》中所列项目(除实订册数栏)的信息必须准确,特别是教材征订代号要准确无误,否则将影响教材的正常征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个别没有征订代号的教材,ISBN书号不能空缺,务必准确填写。

(三)《南通大学教材选用申请表》(附近4)、《课程选用教材信息汇总登记表》(附件5)、《教材评价表》(附件6)和《学院教师自编教材情况汇总(已出版)》(附件7)各一份由学院审核签字并存档,不报送教材科。

(四)《教材征订单》(附件1)、《学院教师实验指导性等自编教材情况汇总表》(附件2)、《南通大学自编教材(实验指导教材)编印申请表》(附件3)一式二份,一份交教材科,一份由学院(系)存档。《教材征订单》和《学院教师实验指导性等自编教材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须发送至教材科邮箱(jck@ntu.edu.cn)。

(五)教材征订的相关材料请于2016520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逸夫楼7号楼416室)。联系电话:85012073

附件1:教材征订单.xls

附件2:学院教师实验指导性等自编教材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南通大学自编教材(实验指导教材)编印申请表.doc

附件4:南通大学教材选用申请表.doc

附件5:课程选用教材信息汇总登记表.xls

附件6:教材评价表.xls

附件7:学院教师自编教材情况汇总表(已出版) .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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