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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通大学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3-03      文章访问量: 867

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南通大学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凡在我校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11日以后出生)、讲师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包括实验课指导教师)均可参赛。

2.已经获得学校前六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参加本届竞赛。

二、竞赛程序及组织形式

1.初赛

各系(教研室)在正常听课活动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进行初赛,推选优秀代表参加各学院(教学单位)的复赛。

2.复赛

复赛由各学院(教学单位)在初赛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主要通过组织听课,结合课前、课后相关教学环节工作的考核等方式进行,评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决赛。

3.决赛

决赛由学校组织实施,通过教学方案设计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参加决赛选手的比例为参赛对象总数的5%,每个单位不少于1人。

初赛、复赛由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决赛的组织工作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三、竞赛要求

本次讲课竞赛应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技能、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的效果等几个方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

初赛与复赛由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课程的性质、特点制订本单位具体的竞赛标准和方案。凡未经学院初赛、复赛者,不得参加学校决赛。

决赛的竞赛方案与评分标准由学校制定,详见附件。

四、奖励办法

本次讲课竞赛分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五、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初赛、复赛于430前完成。各单位须将复赛的标准、方案、评比结果以及初赛、复赛记录情况等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存档。同时报送决赛名单。

2. 学校决赛初定于5月中旬进行。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咨询,电话:85012071

附件1决赛形式与组织细则.doc

附件2教学设计方案评分表.doc

附件3讲课评分表.doc

附件4多媒体课件评分表.doc

教学质量管理处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