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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考风考纪和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02      文章访问量: 824

各学院、有关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12月19号)及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2月26—27日)即将进行,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对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考试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严肃考风考纪的责任意识

考风建设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把考风建设、严肃考纪作为一项重要而又十分紧迫的工作常抓不懈。各学院(系)、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考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工作上落实。

二、加强对学生诚信考试教育

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应在考试前,因地制宜的开展考前动员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内容: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及其他相关的考试纪律和管理制度,使学生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清楚地认识到考试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形成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敢作弊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对监考教师的纪律教育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南通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通大教[2009]76号文件)及《关于加强考试管理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的通知》(通大教[2005]110号文件),提高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肃监考纪律,增强责任意识。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明确监考工作的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监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工作

各学院(系)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国家、江苏省考试院及学校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使考试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切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考风考纪、监考纪律、考试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对由于监考失职导致教学事故的,坚决予以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做好违纪举报的查处工作,使考试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严密,保证考试的严肃、公平和公正。

考试期间举报电话:85012068(教务处);85012166(学生工作处)

考试期间举报邮箱:jwc@ntu.edu.cn;xsglk@ntu.edu.cn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举报电话:85012062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