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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英文授课等五类课程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2-04      文章访问量: 858

各学院(系)及相关教学单位:

学校拟对2018-2019-2学期和2019-2020-1学期开设的全英文授课课程、双语教学课程、研究性教学课程、开新课、示范课等5类课程进行认定,要求如下:

一、全英文授课课程:课程须在教材、课件、板书、授课、课堂讨论、作业、考试命题等教学环节中全部采用英语为教学语言, 使用本专业语言教学的语言类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外语课程不列入全英文授课课程。需提供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书、教材(讲义)、教案、试题、考核结果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双语教学课程:课程须在教材、课件、板书、授课、课堂讨论、作业、考试命题等教学环节中同时使用汉语和英语,并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且英文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学时50%及以上。使用本专业语言教学的语言类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外语课程不列入双语教学课程。需提供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书、教材(讲义)、教案、试题、考核结果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研究性课程:运用研究性教学方式体现教学模式改革的全部课程或者单次课程。需提供教学大纲(同时提供该课程的传统教学大纲作对比),若只认定部分学时,则需提供该学时的教学设计方案;课程授课计划书以及课程教学实施过程其他证明材料。

四、开新课:任课教师讲授学校从未开设过的课程,或者吸收最新成果,更新教学内容达60%以上的课程。学院组织认定并提交书面认定材料,同时提供新旧教学大纲并标识更新内容。

五、示范课: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具有观摩和示范效应的公开课的单次课。示范课需提供海报、课堂授课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补充填写附件表格中的“拟认定课程类型”列,同时核对“申请认定课时数”列。课程相关证明材料请附首页并写上:学期、序号、学院、课程名称、拟认定类型等信息。本次认定仅限附件中所列课程,请勿修改“序号”列,不另加行。

(二)在“爱课程”平台上运行的校内SPOC课程,已在表格第二列“拟认定课程类型”中填写“校内SPOC”,学院无需提交相关材料。

(三)请于1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盖章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6-121室,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议认定,不提供材料的课程不予认定。

 

 

附件:2018-2019-2学期拟认定课程.xlsx

     2019-2020-1学期拟认定课程.xlsx

     

 

教务处

                                  201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