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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2-14      文章访问量: 47

各学院(系)、部门:

  根据《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通大〔200672号),2017年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在开始,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果奖评选范围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文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综合提高,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评估,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成果奖评选条件

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教学成果奖。

1.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可获得学校教学成果特等奖。

2.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取得很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可获得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3.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有所创新,取得较好的人才培养效益,达到校内领先水平的,可获得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申报成果奖要求

1.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已解决实际的工作问题,有一定工作难度,调查、实践工作量大;能结合自身特点,得到推广、应用,并在实践中取得创新和发展,有较高的推广、借鉴价值。

2.教学成果均应经过1-2年实践检验,检验的时间应从成果完成并开始实施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612月底。

3.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两个及两个以上学院或部门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部门推荐。

4.已获得2015年南通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此次学校评选。

四、评选数量

2017年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6个,一等奖12个,二等奖18个。

五、申报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一)及所申报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2份。

2.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

以上材料均按照《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附件二)填写。请各学院、部门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无误。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此次申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请各学院(系)、部门于2017228日前将推荐材料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推荐书》及总结的电子文档发至jyk@ntu.edu.cn未尽事宜,请致电:85012071

附件:

1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2填报要求.doc

3南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214